Work in Europe

资质指南

让您的资格在欧洲得到认可

受监管的职业——医学、法律、工程、教学等——需要获得正式认可才能执业或获得工作许可证。为每个国家/地区找到合适的认可机构、流程步骤和时间表。

01

欧盟资格认可框架

专业资格 Directive 2005/36/EC(经 2013/55/EU 修订)是欧盟和欧洲经济区成员国资格认可的基石。它为七个职业(医生、护士、牙医、药剂师、兽医、助产士和建筑师)创建了一个自动识别制度,并为所有其他受监管职业创建了一个通用系统。自动认可意味着一个成员国颁发的合格证书必须在所有其他成员国得到认可,无需进行实质性评估。总体制度允许成员国在培训内容存在显着差异的情况下要求采取补偿措施(能力测试或适应期)。

02

ENIC-NARIC:国家认可信息中心

每个欧洲国家都运营一个国家 ENIC-NARIC 中心,作为欧洲信息中心网络 (ENIC) 和国家学术认可信息中心 (NARIC) 的一部分。这些中心提供有关学历认可的官方信息,发布外国学位的可比性声明,并可以就您的特定学历的认可流程提供建议。联系所在国家/地区的 ENIC-NARIC 中心通常是了解适用于您的资格的认可途径的最快方法。

03

受监管职业与不受监管职业

受监管职业是指从事专业活动或使用专业头衔受到法律限制并以持有特定资格为条件的职业。在医学、法律或建筑等受监管的职业中,即使您持有有效的工作许可证,如果您的资格没有得到正式认可,您也无法合法执业。在不受监管的职业中——大多数工程专业、商业角色、信息技术和创意领域——法律上并不要求正式认可,尽管雇主或移民当局可能会要求自愿进行可比性评估来验证您的资格水平。

受监管的职业

即使拥有有效的工作许可证,未经正式认可也无法合法执业。

不受监管的职业

没有承认的法律要求。雇主可能会要求进行自愿可比性评估。